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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优化科研人员购房政策

时间:2023-08-04 11:28:02    来源:潇湘晨报


(资料图片)

潇湘晨报长沙讯 近日,《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》发布,其中提出大力引育高端人才、优化人才服务。对人才购房资格和购房补贴有了新的表述。规定创新平台科研人员家庭持有长沙居住证6个月以上,且有工资流水或纳税证明,可在限购区购买一套商品住宅。此类人才购房,还可以享受无抵押、零担保“优才贷”。

政策规定,人才政策“升级版45条”全部适用于创新平台科研人员。政策向创新平台、用人单位放权。比如,企业可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,创新平台可购置商品住宅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根据长沙2018年发布的楼市调控政策,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。湖南世联行市场知识中心分析认为,允许创新平台以长期自持等方式,购置商品住宅引进科研人员,意味着时隔5年企业购房政策有所松动。

那么,需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成为长沙A、B、C、D类人才?

人才政策“升级版45条”明确规定: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达到500亿元、100亿元、1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,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、B、C类高层次人才。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5亿元、1亿元、5000万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,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、B、C类高层次人才。上三个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30亿元、10亿元、3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,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、B、C类高层次人才。产业项目上三个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60亿元、30亿元、15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,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、B、C类高层次人才。对最近一轮实际融资分别达到5000万元、2000万元且投后估值分别达到50亿元、2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,可直接分别认定为B、C类高层次人才。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80人、60人、40人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,可直接分别认定为A、B、C类高层次人才。

记者牛蕊

(一审:熊泊宇 二审:余画 三审:石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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